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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日前发出通知,加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4月27日《扬子晚报》)。
在相关管理问题中,笔者认为,性质最为恶劣、群众意见最大的就是骗购经适房,特别是内外勾结骗购经适房。武汉的连号事件,深圳的经适房大院宝马车乱窜等,都在社会上引起极大反响。
正是由于在准入上把关不严,甚至内外勾结骗购,使得一些专家学者大声疾呼取消经适房。事实是,这些年一边建设经济适用房,一边分配上的不公和腐败现象滋生。国家出台经适房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经适房管理的重点首先应该瞄准骗购特别是内外勾结骗购经适房上。通知中对以虚假资料骗购经济适用住房的,有很多处罚措施,可都是打击申请当事人。我以为,还必须严肃查处经适房内部管理人员的内外勾结和失职渎职。武汉连号事件以及深圳的经适房大院宝马车问题等等,如果没有内部人员“帮忙”、提供方便以及失职渎职,肯定难以得逞。既要打击申购当事人的骗购行为,更要严厉查处内部管理人员违法违纪行为,后者更加重要。建议对有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以及建设单位中介机构违法违规一定要追责,触刑律的追刑责——这是根本之策。
责编:赵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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