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铜:高房价面前,黑心的开发商

发布时间:2010年04月28日 10:4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红网

  山东省高密市一处预售楼盘的200多户业主遭遇到公摊黑洞。看房时,样板间是宽敞精致的小二居,厨房卫生间一应俱全;收房时,看到的却是狭窄简陋的一居室,房里只能放下一张床。高达52.35%的公摊面积让套内面积缩水一半,开发商则声称:“法律对于公摊上限没有规定。”甚至直接说:“你们一百年都退不了房。”

  开发商的法律盾牌不仅基于法律对公摊上限没有规定,更在于这个让业主无法接受的公摊系数突破了建设局、房管局、规划局、土地局等部门的重围,公然示众。换言之,就是该公摊系数不是开发商自行计算的,而是相关部门予以测算的或认可的,比如高密市建设局副局长徐怀章就介绍说,无论公摊多大,都不违法违规,“只能说明这个项目的设计有问题。”这一点很重要,业主因质疑公摊面积诉诸法庭时,该系数是否合法、合理将不属于审理范围,可预见的是,庭审将争议业主们是否在购房前已知这个可怕的公摊系数。

  按常识计也该如此,哪怕公摊面积100%都没关系,但你要如实告诉我,我不买你的房不就完了,扯不出法律问题。但购房前笑容可掬领去观看未算公摊面积的房子,口头介绍公摊系数“肯定不超过30%”,用格式化合同只约定建筑面积,不说明套内面积、公摊面积,交出来的房子却让人走几步就撞墙,这哪是“贵宾首府”,简直就是“欺骗首府”。

  贴在该楼盘大堂内的一份由当地多部门联合验收的文件显示:从3层到20层,公摊系数52.35%。法律讲“事实依据”,这份文件就是“事实依据”,证明购房方享有对公摊系数的知情权。但购房者是买房的时候就知道这个系数,还是知道的时候木已成舟,知道了也用,这里面存在太多可以人为操作的空间,开发商的“一百年都退不了房”还真不是恐吓,没有“正当理由”,凭什么退房给你?

  业主们掉进了陷阱,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含含糊糊说“我认为这是开发商的营销策略”,实际上是把自己也当成了开发商“营销”的一个环节,配合开发商工作,有推诿之心,并无监管之意,当然是黑心有多大,公摊系数就有多大;作为法制题材,电视节目主持人会大声疾呼,小心啊,保护好你的权益,但是不被骗是不可能的,下面介绍类似案件……记者们则做一个标题,猜一猜,政府部门为啥一路绿灯?为啥呢?从法规到监管真的有真空和漏洞吗?或者不过是贪婪和欺骗交织出来的人为因素?当然,52.35%的公摊面积只是一时的现象,被硕鼠驱逐不会成为常态,并非真有法律盾牌,有的只是欺骗和愚弄的气泡。

 

责编:赵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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