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玉:30年能等来买得起的住房吗?

发布时间:2010年05月06日 16:4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央视网

    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陈淮近日表示,中国需要20到30年时间达到让民众“买得起房”的目标。陈淮称“中国住房严重短缺,就算房子不要钱,4套房子也变不成70套。”(5月6日中国新闻网)

    “20到30年让民众买得起房”,此话当然动情。考虑到如今房价已如天价,等上二三十年并非不可接受。陈主任此番表态,想必能让民众安心不少:再也不必为房子纠结了,等吧!只是我们知道,世上从来没有等来的好事,房子估计亦是此理。因为时间流转,房子不再遥不可及,大概又是一个美丽的传说。

    事实上,陈淮主任此番表态很是暧昧不清。首先,“20到30年后买得起房的”是怎样的民众?难道是居者有其屋?——那样想必与乌托邦无异。基于逻辑,至少要对此语境下的“民众”加以细化——理解为“年收入达到XX的民众”或许可行。其次,让民众通过怎样的方式“买得起房”?提高居民收入抑或政府增加供给?这是两条完全不同的路。现如今,陈主任让人浮想联翩的阐述,并未涉及上述细节,将其理解为空头支票式的承诺似乎毫不为过。甚至所谓“需要20到30年”,这样的表述本身就像文字游戏:是允诺民众“用20到30年”的积蓄能换取一套房子?还是宣示二三十年后房子已经廉价到人人可买的地步?

    从来没有哪个国家可以确保民众买得起房,也从来没有哪个时代天然注定住房廉价。实现安居梦,更多还是依赖于个体的奋斗。国家所要做的,只是确保房价不至背离价值太多。房屋买卖完全可以交由市场解决,但首先要建构起公平合理的交易机制,这才是行政力量该努力的方向。所以,与其空泛地承诺“让民众买得起房”,不如保证“实现楼市的阳光与公平”来得实在。后者不仅具有可行性,且本就是政府履职的应有之义。

    政府担负的民生职能,决定了其不能对民众住房问题不管不问,但这同样不等同于承诺“买得起房”。基于社会分层,注定了大部分民众不能轻易实现住房梦。既如此,政府首先要做的就是确保大众群体“有房住”。需要厘清的是,“有房住”并不等同“买得起房”。政府提供公租房、廉租房等民生房,能很好地确保个体具备基本居住条件。

    楼市阳光、公平、开放,民众“有房住”——实现这两者才是政府的可期目标。这之后,个体才有希望通过自己的奋斗实现“安居梦”。能不能买得起房,并不是政府力量所能完全决定的。也就是说,执政者未必对此负有道义责任。发达如欧美者,其国人买房也不是件容易的事。合理情况下,政府所扮演的角色是楼市秩序的捍卫者、市场利益的中立方、民生福祉的维护人,仅此而已。“20到30年时间让民众买得起房”,这样的承诺,注定不能奢望其成真。

 

责编:赵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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