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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艳兵:公众才应是三网融合的最大赢家

发布时间:2010年06月08日 16:45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央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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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6日上午,国家三网融合协调小组会议闪电通过了试点方案,相关文件近日将正式公布,试点城市选拔赛的发令枪也将由此打响。据悉,方案要求各地于本月18日前上报试点申请,本月25日批准开始实施。三网融合将真正迎来破茧而出的时刻。(6月8日《新华网》)

    电信网、计算机网和有线电视网“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不仅给用户带来负担,而且还存在巨大的重复建设问题。有专家测算,如果实行三网融合,中国每年将减少重复建设资金约2000亿元,城市居民每家每年至少可以节省开支四五百元。

    不仅如此,据联合国经济和社会事务部发布的2008年度全球电子政务调查报告显示,在全球电子政务发展水平排名中,中国仅排名第65位。而在我国三网融合政策止步不前的同时,欧美各国却对该方案日益青睐。早在上世纪90年代末,欧美各国已开始酝酿政策突围,允许广电业与电信业互相渗透。

    事实上,早在4月初,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就给国务院三网融合领导小组递交了一份《三网融合试点工作方案(第一稿)》,但是这份草案没有得到认可,被迅速打回重新制定方案。

    较为敏感和疑难的问题在于,代表三家电信运营商的工信部希望,电信企业不仅能够通过互联网向电视用户传送节目,并拥有计费权,且不受试点城市限制。同时还要求,因特网虚拟专用网、国内多方通信服务和因特网数据中心业务暂不纳入试点范围。因为这三项有关互联网接入的基础服务,直接涉及到了电信运营商的核心竞争力——互联网的骨干网接入服务。而广电总局不仅提出要求这些增值电信业务开放,还提出“申请开展上述业务可不受试点地域限制”的要求。而此次获得国家三网融合领导小组认可的三网融合试点方案,不仅将此前争议已久的音视频节目播控权确定为广电总局独家所有,其下属单位还有权开展有线互联网IP电话等业务。此次三网最终走向融合,广电总局无疑笑到了最后。

    然而,“三网融合”的终极目的是为了实现网络资源的共享,避免低水平的重复建设,形成适应性广、容易维护、费用低的高速宽带的多媒体基础平台。有机构测算,如果实现“三网融合”,预计我国固定宽带网络上所承载的媒体与娱乐业务收入,将超过移动通信所承载的部分,仅此一项业务将促进我国GDP增长约0.8个百分点。“三网融合”后,民众可用电视遥控器打电话,在手机上看电视剧,随需选择网络和终端,只要拉一条线、或无线接入即完成通信、电视、上网等。很显然,三网融合最大的好处是利国利民,老百姓才是最大的赢家,如果这个主体概念不占据最突出、最明确的地位,融合既会貌合神离,更会是不协调、不牢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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