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玉初:高龄津贴,别等老人不在了才发

发布时间:2010年06月09日 10:45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网

    酝酿了一年之久的《民政部关于建立高龄津(补)贴制度先行地区的通报》即将对外公布。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司长王振耀表示,不少地方发放高龄津贴没有按照民政部规定的标准去进行,仅有6个省区市按月发放津贴。(6月8日《中国经济周刊》)

    按月发放高龄津贴的6个省市区应该点出来,以示对它们的敬意,分别是北京、天津、黑龙江、上海、云南、宁夏。这6个省市区,有经济发展水平高的北京、上海、天津等地,也有发展水平一般的云南、宁夏。这说明,发放高龄津贴,不仅仅取决于地方的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状况,还与地方是否愿意把发放高龄津贴当回事有关。

    我们讲究“小政府,大服务”,政府要花钱的地方确实不少,钱怎么花也是个大问题。大到国防建设,小到乡村建设的投入,方方面面都得花钱。可咱们的税收政策也说得好,“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税纳人交的税,回馈社会是理所当然的。去年我国的财政收入超过6.8万亿。有收有支,该看钱怎么花了?用于医疗改革,老百姓看在眼里;投到教育上,老百姓记在心上;在全国推行农村养老保险,老百姓欢欣鼓舞;用在政府的必要开支上,只要阳光、合理,老百姓也没说什么。只是,若“三公消费”(公款旅游、公款接待、公车)让我国的行政成本仍居高不下,那老百姓就有意见了。老百姓在期盼财政预算进一步分开的时候,免不了要发发牢骚:对教育投入占GDP总量4%的欠账该还了,老人的高龄津贴该发了,社会养老保障的步子该迈大一点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明确规定,老年人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有享受社会发展成果的权利。我国老龄社会将到来的大道理也不用多讲。现实中,谁不希望自己活到老,谁又没有老的一天呢?可在咱们身边,老人的权益又被如何对待了呢?在坐公交车的时候,仍有公交车对老年证视而不见;景区门票的老龄优惠政策,到了一些景区会打折;老人在就医时,在一些地方也难获得相应的照顾;一些地方的公共设施建设,同样缺乏对老人的周全考虑。老人的权益很多时候在不经意间被忽视了。正如王振耀所说,“我国在80岁这个年龄才建立高龄津贴,我们自己都觉得寒酸,全世界都没有这样搞的。”但愿王振耀的直言有人能听得起、听得进,不要再漠视老人的权益了。

    《中国经济周刊》在报道的开头,讲述了两位老人被活活饿死的例子。那不仅带给人以沉痛,而应是一种耻辱。发放高龄津贴,不要再拖了,别等老人不在了才来发。抢个发放高龄津贴的先进,老百姓会为之鼓掌喝彩的,那也算是为弘扬全社会尊老爱老作贡献。

 

责编:赵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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