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檀:“煤局长”违规资金过亿说明啥

发布时间:2010年06月21日 08:45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京报

    从去年开始的山西省煤炭资源整合、煤企重组,已经进入收官阶段,整合后煤炭企业违规违法生产、建设的主体,已经由过去的中小个体煤矿,转为股份制或者国有大矿,占到了75%以上。(6月20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

    这是一个令人哭笑不得的数据。

    今年1月新华网曾报道,据山西省煤炭工业厅消息,目前,山西省煤矿整合重组协议签订率达到98%,兼并重组主体到位率达到94%,采矿许可证变更率已超过80%,煤矿复产、改造和关闭工作已全面展开。整合重组后,山西将形成以股份制企业为主要形式,国有、民营并存的办矿格局,“多、小、散、乱”的局面将发生根本性转变。

    此话的潜台词是,民营煤矿等于多小散乱,只有国有大煤矿才能做到规模经营,遵纪守法,杜绝腐败与环境污染。事实上,在煤矿整合过程中,腐败与污染、血汗工厂等成为民营煤矿的原罪,屡被提及。但是,认可我国市场化改革成果的人,都不一定会认可上述结论。

    在市场化改革的今天,无论国有还是民营,保值增值都是企业的首要任务。民营煤矿降低成本获得巨额利润,一些国有煤矿何尝不如此?与地方政府争夺资源税,在电力、制造等企业面前竭力要求涨价的,都是国有大煤矿。当然,不能因此认为国有大煤矿违背良知与正义,但同样的逻辑,也绝不能因民营煤矿的巨额利润,把不道德的帽子扣到民营煤矿身上。在巨额利润背后,是税收体系与环境监管体系出现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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