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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年07月07日 15:11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CNTV
回顾近年的食品安全事件,从苏丹红、强生、阜阳劣质奶粉,到红心鸭蛋、福寿螺、多宝鱼,再到三鹿奶粉,很多事件都是由消费者、媒体率先揭露内幕,监管部门的调查似乎习惯了“慢半拍”。日前在北京举行的2010年食品安全高层论坛上,一位网友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徐景和司长的一句“食品安全问题是管不了、不能管,还是管不好”的提问引来与会嘉宾的长时间鼓掌。
显然,这个问题道出了许多食品企业的心声。食品企业到底要有几个婆婆?食品安全该由哪个婆婆管?以海南毒豇豆为例,豇豆作为农产品,其生产归农业部门管理,豇豆进入销售市场后,成为食品,又受质检部门监管,而在豇豆的销售过程中,会不会有人添加东西,这是工商部门的管辖范围,等到要出口了,则又轮到检疫局出场。
目前,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主要采取以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多机构模式”,其中至少有九个部门和机构直接介入食品安全:农业部、卫生部、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认证认可委员会、标准化委员会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老百姓在超市里买到的任何一个产品都至少经过四五个部门的把关,但为何在这看似“密不透风”的监管下,仍有大量的食品安全问题屡见报端?“几个部门管不了一头猪,十几个部门管不了一桌菜”,究其原因,还是部门职能不清,权利交叉造成的如此乱象,常常出现“有好处,大家争着管;无好处,大家推着管”,最终在监管上出现“真空地带”,可见,多头管理往往造成多头“不管”。
曾经有消费者为了一个食品安全的投诉,走遍了所有的主管部门,最终都没能解决问题。事实上,消费者所投诉的问题,几乎全都涉及多个部门。在这样的现实背景下,一旦某个部门踢皮球,很可能“感染“下一个部门,最终的结局是集体“踢皮球”,受苦的还是消费者。
食品安全是一个系统工程,多头分段管理固然有一定的好处,但难以从根本上解决食品安全问题,明显属于治标不治本之举。
值得欣慰的是,2009年6月1日颁布施行的《食品安全法》明确提出设立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作为国务院食品安全工作的高层次议事协调机构,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出任委员会主任。由如此高规格的机构来进行协调、指导,可见中央对食品安全问题的重视程度。
也有部分专家学者认为食安委仅作为协调机构无法做到更有效的垂直管理。只有把原来分散在各个部门的监管职责集中起来,做到专一化,各个环节都由专门的机构来负责,无论是预防,还是监管,抑或是接受消费者投诉,都能找到明确的执法主体,而非如现在这般共同管理之下的实际管理主体丧失,才能提高对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