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新闻台 > 复兴评论 >

刘凯玲:包月罚款是“马路杀手”的通行证

发布时间:2010年07月10日 10:1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广州日报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踩 收藏 收藏

更多 今日话题

更多 24小时排行榜

  近日,有货车司机举报:陕西米脂县交警在交通管制中对车辆实行“包月”罚款。(7月9日《三秦都市报》)

  只听说过手机、电话、过路费有包月卡,商家为招揽顾客,发放“消费包月卡”,现在执法部门也玩起了罚款“包月”,实在新鲜。罚款包月后,执法部门不仅减少了执法管理的工作量,而且罚款财源稳定。

  陕西米脂县交警的处罚招法让人大开眼界:超载货车经过检查站,可交钱优惠办理“月票”。有了这张“月票”,超载无阻,不再追罚。用违法的执法手段对付违法行为,真是滑稽。一张“月票罚单”管一个月,这显然是乱收费行为。过往车辆缴纳“包月”罚款后,交警不出具任何票据,只是将已缴纳过“包月”罚款的车辆牌号记录在册,其中猫腻不言自明。

  一个很长时间没吃东西的人,到餐厅吃自助餐,必然拼命撑肚子。现在一张罚款“月票”可管用一个月,被罚司机如不敞开车辆的肚皮超载,岂不是白白浪费了“包月”罚单这块“免罚金牌”吗?

  自助餐厅的老板在确定哪些食物参与自助之前,一定会认真核算成本,他们肯定不会做亏本生意。现在执法部门开出的超载“月票”,不用从他们口袋里掏一分钱,零执法成本的执法者自然对司机格外开恩。

  车辆超载行驶的危害显而易见,超载检查站不但不想办法减少车辆超载的违法行为,反而用超载“月票”来诱导司机违法。交警如此放任司机违法,无疑是在制造马路杀手,拿群众的生命财产开玩笑。

 

更多 视频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