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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传涛:路灯闲置是为谁而减排?

发布时间:2010年07月22日 08:4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山东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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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兮兮 绘

  郑少高速(登封至郑州)开通已将近7年,但路上的千余盏路灯从来没有为司机开启过,完全成了摆设。公路管理方表示,不开路灯是为了节能减排。记者采访得知,这些路灯,总价值至少在600万元以上。(见今日本报A21版)

  绿色、低碳很时尚,也很崇高,不少官员虽然坐的是排量3.0以上的轿车甚或是4.0以上的越野车,可挡不住人家在大会上倡议“节能减排,人人有责”。所以,“节能减排”好似一个筐,但凡有点“品位”的官员都能将问题装进这个筐,这样做的目的至少有两个:其一,与政策保持一致,证明自己的与时俱进,更验证了处理突发事件时有较强的应对能力;其二,不至于让媒体与公众找到漏洞,即给社会舆论玩“偷换概念”,不至于遭遇“媒治”。

  只是,明明是对不起民生对不起百姓出行的一件事儿,到了官员这里却成了实实在在的“丰功伟绩”。网友不免要问:花了600万当摆设,还大谈“节能减排”,这里面的账到底有没有算清楚?

  路灯开启,是市民安全出行的必要条件之一,摸黑开车,尤其是在高速上摸黑,很容易出现交通事故。在交通事故面前,在市民的生命与财产安全面前,再提“节能减排”只能会造成更大的损失。我们只有在老百姓生命财产安全获得最大保障的前提下,才可以说“节能减排”,决不能让百姓冒着危险去绿色低碳,却只能成就官员的业绩。

  本质的问题是,我国的高速公路是收费的,并且收费的标准还是世界上最高的,收费站的数量还是世界上最多的。既然我们有全世界健全无比的公路收费程序,那相应的服务程序也应当给予公示。路灯在晚上开启,自然是最主要的服务内容之一。再者,就算高速公路不收费了,建设国家公共设施的资金也来源于纳税人的腰包,如此,高速公路设施就应该免费为纳税人服务,而非让老百姓摸黑夜行。

  一个不可回避的话题是,“节能减排”应当为谁而减?是为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减,为公路局减,还是为老百姓而减;进一步追问,“节能减排”的资金又到哪里去了,是否有“得不偿失”的问题?站在现代政府、市民社会的角度讲,只有为老百姓的“节能减排”才是真正的“节能减排”,也只有在尊重老百姓利益的前提下讲“节能减排”才是有意义的“节能减排”。不然,“节能减排”很可能就会变成一个拒绝为民服务的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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