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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谊军:集体受贿的乡干部受审警示了啥?

发布时间:2010年08月02日 15:07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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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乡党委书记、乡长、副乡长玩忽职守,集体受贿,为工程老板谋取私利大开绿灯,导致22家施工企业工程款和保证金约1260万元无法兑现。记者昨日从重庆市忠县人民法院获悉,忠县原磨子乡党委书记邓强华、乡长黎昌祥、副乡长范少文因涉嫌玩忽职守、受贿罪,7月28日在忠县人民法院集体受审。(据8月2日《重庆晚报》报道)

    公诉机关指控,1998年至2009年间,被告人邓强华在担任忠县复兴镇镇长和磨子乡党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先后单独或伙同被告人黎昌祥、范少文,收受或索要侯某、李某等人给予的好处费23.5万元。其中,邓强华收受贿赂15.2万元,黎昌祥、范少文收受贿赂各4万元——从这些受贿的金额来看,这算不上是什么“大贪”之案。可是,我们却不难看到,就是那些不大的受贿金额,最终导致工程款和保证金1260.0967万元无法兑现,引起民工和工程承包人多次集体上访,影响极坏。

    集体受贿的镇领导受审警示了啥?我们知道,在领导干部的从政为官生涯中,最为重要的就是要坚持清正廉洁、坚持清风正气,而一个领导班子当中,最重要的也是要营造廉洁勤政的氛围,要齐心协力的朝着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为党旗增彩添辉的目标迈进。可惜的是,我们在忠县原磨子乡领导班子的集体受贿身上,没有看到廉洁与务实的一面,相反,我们看到他们为了利益而铤而走险,为了利益而致决策失误,为了利益而致群众利益受损,最终,我们也看到他们为了那么一点的利益而把自己送进了牢狱。

    “士大夫若爱一文,不值一文”(宋·罗大经《鹤林玉露》甲编卷四《清廉》)。古时候,就曾指出过官员的正确的“从政观”、“金钱观”、“利益观”,这些,至今也还应对我们的领导干部有一定的启发意义:只有依法依规坚守廉洁从政的底线,只有不抱侥幸的利益观念老实的为人民群众办事,只有时刻注意在实际行动中践行勤政为民,坚持这些,才能切实提高自身的廉洁水平,才能营造出更加廉洁为民的氛围,也才能使政途远离违法乱纪。  (陈谊军 原题:集体受贿的书记乡长副乡长受审警示了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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