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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O”公车“私奔”怎么办?

发布时间:2010年08月03日 14:0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沈阳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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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少数公务车辆不遵守交通法规,乱用警灯、乱鸣警笛、乱闯信号灯的交通违法现象,河南省公安厅在报经省委、省政府同意后,决定自7月29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取消豫O号牌,所有党政机关和政法机关使用的豫O号牌,全部采用自编自选方式更换为民用号牌,转籍至各省辖市车辆管理所。(8月2日《人民日报》)

  通常情况下,大家都对公车“私奔”比较敏感。没曾想,公车还有这么多“毛病”:乱用警灯、乱鸣警笛、乱闯信号灯……试问,这还叫“公车”吗?“公车”本该带头遵守“公共秩序”。现在倒好,居然成了“违章模范”。

  不过,有公车违章的“前车”,你也不敢轻易步人家的“后辙”。因为,人家有“O”字挡箭牌。——O号牌,那就是“老虎的屁股”,连执法交警也摸不得。当然,是不敢摸,还是不想摸,抑或是彼此达成了某种默契,那就不得而知了。

  现在好了,把O号牌一律摘掉,一律“平民化”,看哪辆公车还有“违章特权”?——遗憾的是,此举并没有给公众带来更多的安全感,“平民化”的公车反倒让人心里有些不安。

  一个最大的隐忧就是:这下公车“私奔”可就方便了。以前,甭管对公车私用的监督效果如何,但公众最起码可以通过O牌识别公车。O牌好比“紧箍咒”,“私奔”起来,多少会有所顾及。毕竟,“私奔”不是一件光彩的事,老百姓看了难免会指指点点。现在O牌没了,又不配“公车标识”,我们又不是火眼金睛,连“公”“私”尚且难分,何谈监督“私奔”?

  其实,公车“平民化”应该是件好事,它体现了一种平权意识。但取消O号牌只是一种外在形式。而真正的“平民化”,应该体现在守法义务上的平等。我认为,如果不从骨子里剔除公车的“特权意识”,即使脱掉特权的外衣,换成民用号牌,公车照样能与交警达成某种默契。到那时,公车岂不成了“披着羊皮的狼”?——而这样的局面,会让公众更没有安全感。更何况,无“O”公车还让公众多了一份“私奔”的隐忧。

  由此可见,对于公车的管理与规制,一定要做全面和深层的考量。任何捉襟见肘、顾此失彼的做法,都不是成功的公车改革。正如无“O”公车,如果它要“私奔”起来,你说咋办?(李继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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