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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海建:但愿公积金贷款找到了“好婆家”

发布时间:2010年08月06日 17:19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CNTV复兴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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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建部5日晚公布,北京、天津、重庆、唐山等28个城市,作为利用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房建设的试点城市;133个经适房、棚户区改造安置用房、公租房建设项目作为申请利用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房建设的试点项目,贷款额度约493亿元。(8月6日新京报)

    热议大半年后,公积金贷款援建保障房的试点终于落槌。当各大城市纷纷患得患失于试点榜单的时候,当股市楼市敏锐触嗅政策利好或利空的时候,商榷性意见也铿锵入耳。值得肯定的是,从去年底多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到今日第一批住房公积金贷款援建保障房试点城市公布,历时大半载,态度审慎,步伐保守,相关部门也在竭力树立一个尊重出资人权益的政策形象。此外,这种“损有余而补不足”的实践逻辑也的确因应民生,对于化解保障房资金掣肘的困境,缓解地方预算内资金的严重不足,意义昭然。

    虽则将“死钱活用”终究比放着不用要好些,但“谁的钱、谁来用”显然才是更核心的问题。以公积金之“余”补保障房之“不足”,当然也算“师出有名”,譬如1999年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08年的《廉租房住房保障资金管理办法》等都规定:公积金增值收益应当用于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管理费用和城市廉租住房的补充资金。理论上说,“补充资金”与直接建设是两码事,况且公积金是缴存职工为自己未来购房、修缮而储备、准备的资金,终究是私人资金,所有权在于缴纳职工个人;而保障房是财政的责任,是政府的义务。将所有人的公积金用来发放保障房贷款,目的正义尚可理解,程序正义必将遭遇甚多尴尬——因为,这毕竟是花老百姓的钱缓释地方政府的责任。

    有人将公积金贷款入保障房建设的政策关联到楼市调控中来,认为此举旨在平抑房价、稳健楼市,这实在是个天大的误会。从试点名单可见,除了北京外,上海、深圳等房价热点城市极少在列,多数选择的是二三线城市。即便是北京、天津、厦门等少数获批的一线热点城市,均有自己独特的获批理由:譬如北京政策房建设力度空前;天津7月份房价环比跌幅2.31%,居全国第一;厦门则是由于住房保障工作本来就做得比较好。当然,这里有二三线城市公积金闲置较多的因素,但选择试点又唯恐误伤楼市的预见或许也是司马昭之心。更重要的一个常识:如果公积金贷款入市而楼价骤跌,无异于增加了自身成本性风险,这也是制度设计者不愿意看到的局面。

    既然已经试点,我们当然希望这些城市能够最大效率地用好这493亿公积金贷款。那么,各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就应重新定位,明确自己以什么身份放贷。如果仅从眼下的事业单位性质来看,资金监管、风险评估等方面都存在一定的隐患,设若将公积金管理中心改制成金融机构,似乎又太不现实。当然,新政对项目管理有着严格的要求,但是,如何防止贷款被挪用、如何有效地兜底贷款风险、如何让出资人从投资行为中分享获益……这些都是热火朝天搞建设之外不容规避的问题。

    公积金与保障房的“指腹为婚”,说到底还是因为“资金不足”。但地方保障房拖延迟滞,其实远不止是个“资金问题”。现在,着眼于资金的试点政策应运而生,地方政府的土地出让金终于可以舒一口气了,那些没有试点而保障房建设乏力的地方也可以多了个解释的理由了——好在我们的热望还在,居住权依然是个不老的话题。至于“出嫁”的公积金贷款,我们也只有真诚祝福她:但愿找到的是个好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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