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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复华:“戒烟令”绕不开乱作为的道

发布时间:2010年08月11日 17:3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CNTV复兴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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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眉山市东坡区禁烟行动办公室工作人员正在起草一份关于禁烟的文件,对全区正科级以上干部的禁烟行为再作“新规”:凡承诺戒烟的正科级干部,如没有戒烟,那就请“戒了烟,再上班!”(8月11日《华西都市报》)

    随着履行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日期的临近,禁烟和戒烟工作已经进入到各地方政府及相关单位的议事日程,当然能够在“两公”场所真正实现禁烟,肯定是一件深得民心的好事,但是面对参差不齐的禁烟局面,着实让人不敢有太多的乐观。

    就拿磨刀霍霍的眉山市东坡区禁烟行动办公室来说吧,领导拍一下脑袋,出台一条禁令确实很容易,无非就是白纸黑字的写出来,印出来,然后下发执行,可究竟能不能达到令行禁止的目的,恐怕仍有许多值得商榷的地方。

    首先,出台这样的“戒烟令”法律依据是什么?当然这也正是该“戒烟令”饱受争议的根本所在,毕竟《公务员法》里并没有公务员不准吸烟的相关条款,就是因为偶尔抽一根烟,便要被迫在家“休息”不准上班,但不知道所谓的“休息”又是否与工资收入挂扣?如果仅仅只是休息的话,难免还会吸引一些公务员学着抽烟,要知道不上班就能领薪水的日子,那分明是在休假,是一种难得的福利待遇呢!

    其次,出台这样的“戒烟令”公权难避越位之嫌。因为就是搬世卫组织的《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出来,也只是说在“两公”场所禁止吸烟,并没有具体到每一个人都必须戒烟,真不知道东坡区公权力的触角何以要伸及到公务人员的私人空间里面,如果连在“两公”场所内的禁烟工作都没有做到位的话,只是让正科级公务员必须戒烟,无非是一种吹毛求疵的矫情。

    毕竟,戒烟的事虽然小,但是牵扯的面很广,根本就不是某一个人的问题,也不是某一群人的问题,不应该极端的认为只要正科级公务员不抽烟了,戒烟的目标就可以实现了,要知道香烟也是一些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其生产的源头不堵,而是在某一个环节之上采取过激的行为,不仅会形成错位管理的“堰塞湖”,还有可能导致适得其反的效果,可见不管是禁止烟也好,戒烟也罢行政部门应该有所作为,但不应该是胡乱作为,要知道禁烟和戒烟工作也应借鉴大禹治水的策略,合理的疏导终胜过非理性的“围追堵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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