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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巧俊:《挟尸要价》获最高奖给了社会痛感

发布时间:2010年08月20日 15:19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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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一张刺痛人心的照片:白发而健硕的老渔民立在船头,后方一个人双手拉着一条绳子,绳子那头系着一个人的手腕。它的名就叫《挟尸要价》,就是这张让人极度不适的照片,18日晚登上了中国新闻摄影最高荣誉“金镜头”奖颁奖盛典,以全票赢得了本年度最佳新闻照片奖,成为颁奖典礼上的焦点。(8月19日《新华网》)

    有人说,《挟尸要价》获中国新闻摄影最高荣誉“金镜头”奖,是再次亮丑,再次让中国人蒙羞。如果仅仅是为了警示一种“恶”,我们有必要以对逝者亲人的二次伤害为代价吗?从情感上讲,很多人都不认同这张照片获奖,因为它不够“人性”。而我要说的是,《挟尸要价》是试图通过展示一种丑恶来告诉我们,失范的环境下究竟缺少了什么?再次获奖,并不是所有的评委都“冷血”,而是要给我们这个社会再来一记重拳,一次警醒。《挟尸要价》是社会中一种真实影像的缩影,它把人性的善和恶展现得一览无遗,触动了社会的最痛处,也如针芒一样直指人心。

    “挟尸要价”热议不断,各执一词,这说明人们在道德观、价值观上仍然存在着分歧。其实对于遇难者遗体的态度,实际上就是文明与野蛮、尊重与亵渎的分界线。如何划分这种界线?如果站在捞尸人来说,收钱捞尸自然没错,在乡村毕竟还有一定忌讳,可以说这种事一般人来说都是不愿干的,愿干也是为钱而动,这就是一个价格上的问题。有人说,让寻亲者偿愿,让水中亡魂安息,捞尸人虽适当收费,仍不失为一种善举,这话我也认同,否则,就没有人去干这种职业。可以说,“挟尸要价”错就错在挟英雄尸体漫天要价,把英雄的尸体变成了讨价还价的“物品”,如果不是这样,还有如此的轰动效应吗?

    在我看来,“挟尸要价”最丑陋之人应是捞尸队的老板陈波,打捞三具尸体,他收下36000,却只给8个捞尸人一共4000块钱。如此暴利,皆因其他渔民被警告不得参与捞尸,否则就被砸船。从这里不仅可以看出捞尸人职业的尴尬和艰难,而且可以看出“江河生态链”。挟英雄尸体漫天要价,只不过是这恶的土壤上开出的一朵恶之花,那么这块土壤上还有多少恶之花?假如恶之花有生存的土壤,甚至这种恶还“百花齐放”,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就没有责任?从另一个方面来说,出现这样的恶之花是当地政府职能责任与道德理念的严重缺失和沦落。

    从“挟尸要价”事件到《挟尸要价》获中国新闻摄影最高荣誉奖,给我们太多的思考。应该说,对人性之“恶”进行无情鞭挞,对人性之善发出响亮呼唤,是《挟尸要价》的价值所在。《挟尸要价》的评委们不知是不是有了骂声也要评?这让我们再次想起《丑陋的中国人》,身为中国人,柏杨尖刻地批判中国人,让很多中国人百思不得其解。民族的自豪感与自信心,是一个民族始终挂在嘴边的信条与经文。但柏杨痛感中国人存在的种种恶习,他直率指出来,让中国人正视,让中国人有勇气面对。

    痛感使人清醒,我们应该有勇气面对“挟尸要价”之痛。除了这种痛感,我们还有许多切肤之痛,有了痛处也要喊,也要正视,这才是健全的文化,包容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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