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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丰慧:房产税应着眼于平抑房价而非增税收

发布时间:2010年08月26日 10:5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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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金融司司长徐林24日说,我国计划实施一系列税收体制改革,包括优化增值税和营业税税收制度,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统筹企业税费负担,实施资源税改革;推进房产税改革;继续实施个人所得税改革。(8月25日《上海证券报》)

    从今年4月中旬新国十条要求尽快制定出台调节房地产交易、保有环节税收后,关于房地产税推出问题就一直争论不断。不少人担心地方政府把现阶段推出房产税的目的曲解了,使得房产税成为加重普通百姓负担的新税种。发改委官员24日在谈到推出房产税改革时说,“这个税种我们一直在进行研究,它的开征也可以为地方政府带来一个稳定的主体税种。”按这说法,房产税是地方税种,推出主要是为了增加地方财政收入。可见民众的担心确实不无道理!

    笔者认为,十分有必要尽快厘清现阶段推出房产税的目的到底是什么,接下来才能明白怎样做。推出房产税起因和争论都源自高房价,都是想把其作为房地产调控的有力手段。因此,现阶段推出房产税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通过增加住房交易和持有环节的成本,达到抑制住房投机投资、平抑离谱高房价的目的。房产税瞄准的是住房投机投资者,其他目的都是在此基础上派生的。

    这就要求在征收套数上,切忌眉毛胡子一把抓,把所有住房都作为征收对象。宽泛一点要求,对一个家庭一套基本住房和一套改善型住房免征房产税,从一个家庭第三套住房开始征收房产税。在地区上,先行在住房价格畸高、投机投资猖獗的地区和城市实施,比如北京、上海、深圳、杭州、广州等,然后,逐步延伸到省会城市。

    总而言之,现阶段中国开征房产税的目的主要是利用税收手段抑制住房投机投资炒作,平抑畸高房价,消除房地产泡沫,而不是主要为了增加地方政府的税收。这个目的必须厘清和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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