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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撇子:安监局下井办公,更妙

发布时间:2010年08月27日 09:1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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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安监总局就“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领导下井带班暂行规定”公开征求意见,据说矿山企业井下作业人员有权在无矿领导下井带班时逐级汇报后拒绝下井。

  矿领导看了准会火冒三丈,太不“体恤”领导干部了。有位县委书记才下井400米就给吓哭了,万一矿领导们都给吓出个好歹来,生产秩序谁来维护?地球少了谁都能转,矿里少了领导可不行。

  矿工看了这个规定也会哭笑不得。说是“有权”,其实就是个“画饼”。矿领导果真不下井,矿工也没能力“拒绝下井”——你得“逐级汇报”,“汇报”之后领导不同意呢?况且,矿工既没这胆量,也没这条件,不下井,工资谁给?说是“有权”,谁来保障?要是矿工真有底气“拒绝下井”,也就有能力不当矿工了。给你一根针,还真能当棒槌不成?

  能想出“有权拒绝”的点子来,也实在“高明”。按照这种逻辑,当下中国的一些社会难题立即就可迎刃而解。房价不是高吗,给你拒绝买房的权利!怕吸二手烟,咱们可以拒绝呼吸;怕食品污染,有权拒绝吃饭。或许还会有人说,怕老婆的弟兄们咋办?简单,有权拒绝结婚!拒绝不是问题,问题是拒绝有用吗?能拒绝得了吗?“空头支票”再大,它也是“空”的呀。

  事实上,“领导下井”规定刚出,黑龙江鸡西市恒鑫源煤矿就发生透水事故,而且唯独下井领导成功升井。这说明啥?一是矿难不会因为有领导“镇场子”就不发生了;二是“下井”也是一门学问,人家领导就知道怎么下井才能“成功升井”。

  在矿难频发面前,聚焦于“领导下井”问题上,未免有点舍本逐末。以为领导一下井就万事大吉了,树立安全意识、建立安全制度、加强安全管理等就通通奏效了,还真有点一厢情愿。从这种“与子携亡”式的原始管理方式中,我们也可以窥见矿难治理“黔驴技穷”到了何种程度。就像网友说的,如果矿领导下井有遏制矿难的作用,把安监部门搬到矿井里办公,岂不是会有永绝后患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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