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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朝平获“非法经营”应该“千恩万谢”

发布时间:2010年09月02日 10:35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四川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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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19日,55岁的谢朝平被陕西渭南警方从北京家中带走。带走时,警察口头留下一句“涉嫌非法经营”。8月30日,谢朝平的律师周泽从警方获悉,“非法经营”是因为谢朝平自费出版了1万本纪实文学《大迁徙》,那是谢朝平三年的采访成果,记录了三门峡移民的一些历史遗留问题,渭南地区的移民是作品主角。写书为何成为“非法经营”?8月30日,渭南市临渭区公安分局法制科负责人在电话里称“不便多说”。(9月1日《新京报》)

  陕西警察联合北京当地警方,以人口普查为借口,赚开大门,穿堂入室,擒住嫌疑人。这样的情景我们应该不会陌生,那多半都是抓捕一些杀人抢劫,走私贩毒,卖淫嫖娼的刑事犯罪分子。而现在面对的却是手无缚鸡之力,年过半百的一个作家。不用说,作家在七名英勇的警察手下很快制服了。警察在翻箱倒柜搜查一遍,也不出具任何清单,甩下硬邦邦的一句“涉嫌非法经营”就带着人扬长而去。如此跨省抓捕,联手协作,就是为了抓捕一位年过五旬的作家,又是“非法经营”,这分明有点牛刀杀鸡的感觉,而再看看作家所犯下的“涉嫌非法经营”之罪,怎么看怎么有点“莫须有”的感觉,渭南警方到底是在维护法律还是为了掩盖一种问题呢?

  作家到底是因为什么“非法经营”了?经过出版方认真思考,原因就是出版方在出版谢朝平作品的杂志增刊有不合程序之处。按照规定,出版单位无权擅自出版增刊,出增刊需逐级上报审批,但北京编辑部没有这么做。但是即便这本杂志被认定为非法出版物,应负主要责任的该是杂志社,是这家杂志社或他们的老总在非法经营,这和作家本人有什么关系?更况且这家杂志在北京有名有姓,查出他们远比抓捕一位作家更名正言顺,警方为什么偏偏绕开出版社而直接找作家本人算账呢?

  表明上看来陕西警方似乎存在着“抓错了”或“误会了”的嫌疑,而实际上山西警察说的没错,“找的就是谢朝平。”因为谢朝平今年5月出版的长篇纪实文学《大迁徙》就刊登在增刊的杂志上。该书稿以上世纪50年代三门峡黄河大移民为背景,记录了那段历史。更为要命的是其中大量篇幅都是描写渭南地区三门峡移民的历史遗留问题,用现在流行的说话,也就是这部作品给渭南造成了很大的负面影响,甚至可能影响到地方的形象,说不定还会成为一些群众上访的把柄。在当地看来,这样的问题显然要比“非法经营”严重得多。

  古人曾经说过,愈加之罪何患无辞。如果要用给地方造成了负面影响而抓人,这样的理由不仅站不住脚,更难张开嘴。用“诽谤”的理由,要在两个月前完全可以,但现在国家已经明确规定,这样的诽谤罪基本上不成立了。而地方想抓人,理由总是有的。不要说这家杂志社本身还存在问题,就是什么问题都不存在,这部作品涉及到地方上很多问题,甚至已经严重影响到“地方的稳定”。如果以“影响地方稳定”而将作家“绳之以法”,谁又能说出半个“不”字?从这点来说,谢朝平应该“千恩万谢”了,人家总算没有给你“上纲上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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