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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涛:村委会发“纸钱”背后鬼影重重

发布时间:2010年09月08日 08:2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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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宜宾喜捷镇红楼梦村村民称,村委会把多年来拖欠农民的400万元土地款印成了精美的代金券,替代人民币发给农民,已分发941张。这批代金券是2005年左右印制发行的,可以在本村内转让、赠予,还可以继承。但如果想换成真钱却要等到60多岁。(中国广播网9月7日)

  土地款居然变成了“纸钱”,真是不说不知道,一说吓一跳!之所以说这些代金券是“纸钱”,是有根据的,因为《中国人民银行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印制、发售代币票券,以代替人民币在市场上流通”,违反规定者除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外,还要处二十万元以下罚款。”这些代金券虽由村委会印制,并得到镇政府的批准,却明显与法律相违背,不是“纸钱”是什么?

  农民的土地被征用了,没有了生活来源,就指望这些补偿款过日子,可是这些代金券要等60岁以后才能兑现,莫非让他们在60岁以前喝西北风不成?再者,村官几年换一次,等到村民60岁后,村官都不知换了多少届了,他们会承认这种名不正言不顺的代金券吗?即便是他们承认,万一到时村委会拿不出钱来,那村民又能抱着这些代金券充饥吗?

  村委会既然能发出“纸钱”,说明幕后的鬼影重重。第一重“鬼影”在于,现在被成都老渔翁餐饮发展有限公司占用的地,原来是村集体企业红楼梦酒厂所有,而这个酒厂的土地来自当地农民。吊诡的是,早在1996年,这块地就被转化为国有土地,可“1996年的征地是一个非常之绝密计划,只有极少数人知情”,被占地的农民并没有“按当时的政策就是农转非,然后给失地的农民工购买社会最低生活保障,采取相关的安置工作”。那么,当时的村委会怎么能偷偷地将这块地转为国有,而当时的政府有关部门,怎么能批准这样的“地下活动”?

  “纸钱”背后的第二重鬼影是,2005年,红楼梦酒厂将土地以400万元转让给了成都老渔翁餐饮发展有限公司。转让费400万元是谁拍板的,又是谁将400万元用代金券发给失地农民?

  “纸钱”背后的第三重鬼影是,《土地管理法》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让耕地闲置、荒芜。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连续两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2005年起,成都老渔翁餐饮发展有限公司就将买来的地围起了围墙,不再允许农民耕种,大片土地一直荒芜至今。当地有关部门是否知晓这一情况,如果知晓这一情况,任凭这片土地荒芜,又有什么猫儿腻在其中呢?

  村委会发“纸钱”只是表症,而实质在于幕后的重重鬼影,正是在这幕后的“魑魅魍魉”,让红楼梦村“纸钱”满天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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