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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知若:做“好人好事”能否明码标价?

发布时间:2010年09月27日 09:1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华西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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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不可以为“好人好事”明码标价?

    这不是一个虚拟的命题,据报载,近日南京出现一家有偿失物招领公司,就正朝这个方向努力着——失物都是环卫工送来的,收取费用后立即给环卫工人提成30%;公司收费也并非漫天要价,譬如公交卡、银行卡20元;营业执照、机动车牌100元;代金卡、电话卡按照金额或者余额收取40%的费用。很具体,不一而足。

    众所周知,拾金不昧是一种传统美德,而“有偿招领”则将其物质化、公司化了,争议鹊起,自然难免。国人对传统美德的眷念,从足球译名中即可见一斑,我们喜闻乐见的“意大利队”,早先的港译是“义大利”,事实上更为妥帖,也别有深意。此外,从民间的“关公崇拜”潮流来看,亦可见道德、忠义之于一个社会的重要意义——凤凰卫视主持人王鲁湘曾明确表述:官场社会结构是纵向的,由“忠”来维系;民间社

    会则是横向的,这个“陌生人组成的社会”,用“义”来支撑。从这个角度看,江湖道义并不是虚无的,它的潜在价值其实不容低估。

    尽管如此,笔者仍想为“有偿招领”叫一声好。因为它虽然挑战了我们原有的道德观,本意却绝不是要去颠覆之,而是试图对传统美德进行切实的、必要的规范化、量化。“有偿招领”对于给我们这个社会带来的积极意义,显然远胜于站在道德制高点上清咳数声……而且,翻开中国人的历史,“有偿招领”也从来没有被列入过对立面,春秋时期“子路受而劝德/子贡让而止善”的典故,至少说明孔子对此颇有先见之明。

    事实上,不仅做好人好事需要规范化,中国社会的许多旧习俗亦需要如此。比如“任人唯亲”,尽管古来就是一种明确的批判对象,为众人所鄙视,但时至今日,这一现象仍此起彼伏,前段时间,“院长傻儿子特批进法院”的荒唐剧被网络曝光,当事人进而被处罚,而值得思考的是,如果没有网络,“傻儿子”是不是就能一辈子吃定皇粮呢?看来,与其寄望网络的及时举报,与其寄望当事人自律,不如增加这方面的具体法律条文吧?此事件最终以“儿被辞退父被处分”收场,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对那位违规的法院院长来说,“处分”几乎意味着他仅仅输掉了面子。

    如果道德领域的那些事也可以规范化,下列尴尬应该就可以避免——你见义勇为,英勇负伤却要操心自己的医药费;你扶起路边摔倒的老人,最后却不得不以肇事者的身份被押到医院缴费窗口……是的,人们总是呼唤着“江湖道义”,危难时刻都满心期待着得到道德光辉的照耀,什么都没做,然后发现道义正在消失,江湖仅供凭吊。

    所以,何必对“有偿招领”嗤之以鼻?你想做真雷锋,大可以不领取,或者领了捐给希望工程。质疑“有偿招领”本身,一叶障目罢。

(贾知若 原题:“有偿招领”无损道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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