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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报撰文分析菜价上涨:挤掉流通环节不正常加价

发布时间:2010年09月27日 21:5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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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完善价格补贴机制,覆盖更多困难人群

    广州市海珠区低保户周妹女一家每月收入只有1262元,生活较拮据。13岁的女儿体检报告营养不良。今年6月,广州市对低保户、五保户、困难家庭发放临时物价补贴,每人每月从30元到50元不等,共发放3个月。周妹女领到450元补贴当天,马上给孩子买了几包牛奶。周妹女做饭时煲汤的次数增多了。“如果没有发临时物价补贴,家里不会这样连着煲汤的。”她对记者说。

    如今,国内很多地方都建立了价格上涨的补贴机制,比如,只要CPI涨幅连续3个月超过3%,就要按低保标准的25%向城乡低保对象发放物价补贴。今年食品价格接连上涨,各地纷纷发放补贴。此外,山东、江苏、浙江等7省年内已先期试点建立低保、最低工资、基本养老金与物价水平相关联的动态调整机制,最低工资将不再一年一调,而是随物价涨落频繁地调整,确保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不受影响。

    然而,按目前的价格补贴政策,非户籍人口往往享受不到居住所在地的补贴,数量众多的外来农民工被排除在外,加上房租上涨、部分企业工资下调等因素,使农民工成为受涨价冲击最大、受政策保护最少的人群。城市里还存在大量的“低保边缘户”——那些家庭收入水平虽高于城市低保线,但实际生活水平却低于享受了专项救助低保对象的城市居民。在城市低保制度逐步完善后,低保边缘户成为新的突出贫困群体。如何加大对他们的政策帮扶,也值得各方关注。

    中国社科院财贸所研究员张斌认为,就财政补贴政策而言,要明确补贴的对象。“粮价、菜价上涨后,并非所有的居民都需要补贴,补贴对象应仅限于由于粮价、菜价上涨对其基本生活影响很大的低收入群体。控制补贴范围不仅使财政资金的使用更有效率,同时也可以减少补贴政策对市场价格机制的干扰。另一方面,补贴对象不仅仅是局限于城镇居民,还应包括进城务工人员和农村的低收入群体。”他说,就发放补贴的形式来看,是根据粮价、菜价上涨单独向低收入群体发放额外的价格补贴,还是将粮价、菜价与未来可能产生的其他价格补贴作为最低生活保障、最低工资调整的影响因素综合考量,需要进一步研究。

    该出手时就出手,注重政策组合拳

    8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同比上涨3.5%,涨幅比7月份扩大0.2个百分点。但据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分析,全年实现3%的物价调控目标还是有可能的。国家发改委有关人士日前也表示,从后期走势看,价格总水平并不具备持续大幅上涨的基础,原因包括粮食价格、生猪价格将趋稳、政府可根据宏观大势把握价格调整的力度和节奏,以及翘尾因素将快速消退等。

    稳物价,稳预期,一方面要继续坚持宏观调控政策不动摇,同时也要注重针对性与灵活性,综合运用财税杠杆和市场手段。

    “如果属于长期因素造成的供需失衡,政府需要通过增加长期稳定供给的方式来解决,包括加大补贴力度、提高科技投入等,来稳定农产品种植面积,提高产量。如果是劳动力、农药、化肥、农用机械等综合因素造成的结果,那就需要多方入手来化解这个问题。近期粮价、菜价上涨是上述多个因素同时作用的结果,综合性的政策组合拳才能发挥更好的作用。”张斌说。

    专家指出,管理好通胀预期,政府可有更大作为,该出手时就出手。比如,进一步扩大“菜篮子”相关产品政策性保险制度的覆盖面,分散蔬菜、生猪养殖户的经营风险;鼓励配套建设冷藏保鲜和流通加工设施,延长生鲜食品的供应周期;加大力度建设“绿色通道”,降低蔬菜运输成本;积极发展农产品期货,使农业生产摆脱“蛛网怪圈”,等等。把这些调控手段用足、用好、用活了,可以减缓农产品的价格波动,最终让农民生产不吃亏、市民消费不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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